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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2009-11-11 15:36:14    杭州市民政局

经调查,下列社会组织连续多年未按规定参加年检,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列社会组织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电话:0571-85058587、85152861)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下列社会组织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杭州市人民政府或浙江省民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3个月内向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给予撤销登记处罚的社会组织名单:

序号

登记证号

名      称

01

010049

杭州博世专修学校

02

040011

杭州山川旅游发展研究院

03

040013

杭州创新科技发展服务中心

04

040022

杭州微囊生物技术研究所

05

060012

杭州市养生保健按摩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06

060019

杭州市建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07

070002

杭州丁玲老年康乐村

08

070003

杭州社会工作咨询服务中心

09

030011

杭州全息文化交流中心

10

010114

杭州青年人才专修学校

11

040017

杭州智协旅游科学研究院

12

010057

杭州知艺专修学校

13

2143

杭州市电线电缆行业协会

14

2088

杭州市食品学会

15

2175

杭州烹饪协会

16

2254

杭州市地理学会

17

2412

杭州龙井茶文化研究会

18

0462

杭州大江南职工持股会

19

2142

杭州三利实业总公司职工持股会

20

2152

杭州天杭实业总公司职工持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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